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周易輯說存正•十二卷、附易說通旨略•一卷
(江蘇巡撫采進本)
本卷(回)字数:192

國朝楊方達撰。是󿀂分經二篇、傳十篇,一依本義之舊。大旨亦多主本義,惟「卦變」之說主而不主。其體例以󿀁「必使正義先明,而後以旁義參之,賓主秩然則條理各得」,故凡言變、互者,皆列之圈外,使不與正義相混。又以爻位之正不正、有應無應乃卦中之大義,彖辭、爻辭皆從此推出,故每卦卦畫之下卽󿀁註明。末附易說通旨略一卷,雜引先[00928]儒象、彖、爻位之說,間亦參以己見,蓋仿王弼略例而󿀁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