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靜世,壬曆氣朔稍違,熒惑失次,四星出伏,曆亦乖舛。興和元年十月,齊獻武王入鄴,復命李業興,令其改正,立甲元曆。訖,尚左僕射司馬如、右僕射隆之等表曰:自天地剖判,日月運行,剛柔相摩,寒暑交謝,分之以氣序,紀之以星辰,弦望有盈缺,明晦有修短。古先哲王則之成化,迎日推策,各有司存,以天下之至王,盡生民之能,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及卯金受命,年曆屢改,當[06016]塗啟運,日官變業,分路揚鑣,異門馳騖,回互靡定,交錯不等。豈是人情淺深,苟相違異?蓋亦天道盈縮,欲止不能。正光之曆旣行於世,發元壬,置差令朔。「令朔」不可解,疑「令」乃「合」之訛。測影清臺,懸炭之期或爽;候氣重室,布灰之應少差。伏惟陛下當璧膺符,橫恊兆,乘機虎變,撫運龍飛,苞括九隅,牢籠萬宇,四海來王,百靈受職。丞相、勃海王降神挺生,固天縱德,負圖作宰,知機成務,撥亂反正,決江疏河,效顯勤王,勳彰濟世。功成治定,禮樂惟新,以履端餘,術數未盡,[06017]乃命兼散騎常侍執讀臣李業興,丞相府東閤祭酒、夷安縣開國公臣王春,丞相府戶曹參軍臣和貴興等,委其刊正。但回舍有疾徐,推步有疏密,不可以一方知,難得以一途揆。丞相主簿臣孫搴,驃騎將軍、左光祿夫臣曄,前給黃門侍郎臣季景,勃海王世開府諮議參軍、定州中正臣崔暹,業興息國學生、屯留縣開國臣述等,並令參豫,定其是非。臣等職司其憂,猶恐未盡。竊以蒙戎飾,必[06018]藉衆腋之華;輪奐成宇,寧止一枝之用。必集名勝,更共修理。左光祿夫臣盧道約,司農卿、彭城侯臣李諧,左光祿夫、東雍州中正臣裴獻伯,散騎常侍、西兗州中正臣溫昇,太尉府長史臣陸操,尚右丞、城陽縣開國臣盧元明,中侍郎臣李同軌,前中侍郎臣邢明,中侍郎臣宇文忠之,前司空府長史、建康伯臣元仲悛,丞相法曹參軍臣杜弼,尚左中兵郎中、定陽伯臣李溥濟,尚起部郎中[06019]臣辛術,尚祠部郎中臣元長和,前青州驃騎府司馬、安定臣胡世榮,太史令、盧鄉縣開國男臣趙洪慶,太史令臣胡法通,應詔左右臣張喆,員外司馬督臣曹魏祖,太史丞郭慶,太史博士臣胡仲和等,或器標民譽,或術兼世業,並能顯微闡幽,表同異,詳考古今,共成此曆。甲日始,實天正,命曆置元,宜從此起。運屬興和,以年號目,豈獨太初表於代,景初冠於魏曆而已。謹以封呈,乞付有司,依術施用。詔以新[06020]曆示齊獻武王田曹參軍信都芳,芳關通曆術,駁業興曰:「今年十月十日,新曆在營室十度,下文鎮星、太白例「新曆」下有「歲星」兩字。順,疾;天上歲星在營室十一度。今月十日,新曆鎮星在角十一度,留;天上鎮星在亢四度,留。今月十日,新曆太白在斗十五度,晨,逆行;天上太白在斗十一度,逆行。便差殊。」業興對曰:歲星行天,伺候以來八九餘年,恒不及度。今新曆加度。至於夕伏晨,纖毫無爽。今日仰看,如覺度,及其出沒,還應如術。[06021]鎮星,自造壬元以來,歲常不及,故加壬七度,亦知猶不及五度,適欲并加,恐出沒頓校十度、十日,將來永用,不合處多。太白之行,頓疾頓遲,取其會而已。近十月十日,晨東方,新舊曆推之,分寸不異。行星日,頓校四度。如此之,無年不有,至其伏,還依術法。芳唯嫌十月十日星有前却。業興推步已來,十餘載,上算千載之日月星辰有經史者,與涼州趙𢾺?、劉義隆廷尉卿何承天、劉駿南徐[06022]州從史祖沖之參校,業興甲元曆長於曆一倍。考洛京已來四十餘歲,五星出沒,歲星、鎮星、太白,業興曆首尾恒中,及有差處,不過一日日、一度兩度;曆之失,動校十日十度。熒惑一星,伏體自無常,或不應度。祖沖之曆多甲曆十日六度,何承天曆不及十日十九度;今曆還與壬同,不有加增。辰星一星,沒多少,及其時,與曆無舛,今此亦依壬元不改。太白、辰星,唯起夕合異。業興以天道高[06023]遠,測步難精,五行伏留,推考不易,人目仰窺,未能盡密,但取其伏,略其中間謬,如此曆便可行。若專據所之驗,不取出沒之效,則曆數之道其幾廢矣。夫造曆者,節之與朔貫穿於千年之間,閏餘斗分推之於毫釐之內。必使盈縮得衷,間限數合,周日分不殊錙銖,陽曆陰曆纖芥無爽,損益之數驗之交會,日所居度考之月蝕,上推下減,先定衆條,然後曆元可求,猶甲難值。雖值甲,復有差分,如此踳駁,[06024]參錯不等。今曆發元甲,七率同遵,合璧連珠,其言不失。法理分明,情謂可。如芳所言,信亦不謬。但一合之裏星度不驗者,至若合終必還。依術,鎮星前年十月十日差五度,今日差度;太白前差四度,今全無差。以此準之,伏之驗,尋效可知,將來永用,體無失。芳云,以去年十月中算新曆,其鎮星以十月十日在角十一度留,天上在亢四度留,是新曆差天五度;太白、歲星並各有差。校於壬舊曆,[06025]鎮星差天五度,太白歲星亦各有差,是舊曆差天多,新曆差天少。凡造曆者,皆須積年累日,依法候天,知其疏密,然後審其近者,用作曆術。不可一月兩月之間,能正是非。若如熒惑行天七百七十九日,一遲、一疾、一留、一逆、一順、一伏、一之法,七頭一終;太白行天五百八十日,晨夕之法,七頭一終;歲星行天百九十八日,七頭一[06026]終;鎮星行天百七十八日,七頭一終;辰星行天一百一十五日,晨夕之法,七頭一終。造曆者必須測知七頭,然後作術。得七頭者造曆近,不得頭者其曆甚疏,皆非一日能知是非。自五帝代以來及秦、、魏、晉,造曆者皆積年久測,術乃可觀。其倉卒造者,當時或近,不可久行。若四年作者,初雖近天,多載恐失。今甲新曆,業興潛構積年,雖有少差,校於壬元曆,近天者多。若久而驗天,十年十年間,比壬元曆,星行天,其差密。獻武王上言之,詔付外施行。[06027]
上元甲以來至春秋魯隱公元年,歲在己未,積十九萬千七百十六,算上。
甲之歲入甲戌紀已來,積十萬四千一百十六,算上。
上元甲以來,至魏興和年歲在庚申,積十九萬千九百九十七,算上。
甲之歲入甲戌紀至今庚申,積十萬五千百九十七,算上。
元法,一百一萬一千六百。三統之數。[06028]
統法,十萬七千百。二紀之數。
紀法,十六萬八千六百。千蔀成紀,按蔀法一萬六千八百六十,十蔀成十六萬八千六百,正爲一紀之數。「千」當作「十」。日數至十。
蔀法,一萬六千八百六十。三十乘章歲,得日月餘皆盡之年數。
度法,一萬六千八百六十。三十乘章歲,得此數。
日法,十萬八千五百十。三十乘章月,得此數。
氣時法,一千四百五。小二分度法,按以十二除度法一萬六千八百六十,得一千四百五,乃爲一氣時法之數。「小」當作「十」,係形近致誤。得一時之數。
章歲,五百六十。二十九章、十一年減閏餘二,萬一百七十八年減右一閏月。按興和曆一章歲等於古法十九年一。章之二十九章加十一年,而閏餘減一;積十九章歲,卽一萬六百七十八年則減一閏月。傳本將「閏餘一,一萬」之兩「一」字誤并成「二」字,「六百」誤爲「一百」,又衍「右」字。
章閏,百七。五百六十二年之間月數。依文義「間」當作「閏」。
章月,六千九百五十一。五百六十二年之月數并閏。[06029]
章中,六千七百四十四。五百六十二年月除閏月數。
周天,六百一十五萬八千一十七。度法通度,內斗分之數。
通數,六百一十五萬八千一十七。日法通二十九日,內經月餘之數。
沒分,六百一十五萬八千一十七。餘數通經沒六十九,內分五萬七千二百八十四,按以沒法八萬八千四百一十七除沒分六百一十五萬八千一十七,得經沒六十九、分五萬二百四十四。數字顯誤。得此數。
餘數,八萬八千四百一十七。度法通一年下五,內斗分之數。
沒法,八萬八千四百一十七。一年之內成甲之外分數。
斗分,四千一百一十七。從斗量周天至此,不成度之分。
虛分,九萬七千八百八十。經月二十九日外少此,不滿三十日。[06030]
分法,十四。二十四氣除周天分之數也。
歲中,十。十二月之中氣。
會數,一百七十。月一出一入黃道之日數,周髀六、二十三分月之二十也。按會數爲五月二十三分月之二十的整日數,「周髀六」三字當衍,又脫「五月」兩字。
會餘,六萬七千一百一十七。百七十二日按此數卽上會數,「二」當作「三」。外不成日之分。
會通,千六百一十四萬千八百七。以日法通百七十二,按此數亦卽上會數,「二」當作「三」。內會餘之數。
會虛,十四萬一千四百一十。會餘之外不成度之數。
周日,十七。周天用日月行數。按周日爲小周卽一日月行數。除周天所得之整數。「日」上當有「一」字,「數」下當有「除」字。。
周餘,十一萬五千六百十一。周天用日外及本處之分數。[06031]
通周,五百七十四萬五千九百四十一。日法通二十七,內分。
周虛,九萬千八百九十九。用餘依文義「用」當作「周」。外不成日之數。
周,七千五百一十。月一日行之數。
月周,十萬五千百九十。通小周,內度數。
朔望合數,十四。半經月日數。
度餘,十五萬九千五百八十八半。半經月日餘。
入交限數,一百五十八度。月出入黃道減半月之數。
度餘,十一萬六千五十八半。減半月小餘之外。按入交限數爲會通減通數之半,除以日法,卽得一百五十八度。其餘數爲十一萬六千五十八半。此注或由錯簡,致與正文迥無關係,依術當作「一百五十八度外不成度之數」。
推月朔弦望術第一[06032]
推積月術曰:置入紀以來盡所求年,減一,以章月乘之,章歲如一,所得積月,不盡閏餘。閏餘百五十五以上,其年有閏。餘五百一十五以上,進退在天正十一月前後,以冬至定之。
推積日術曰:以通數乘積月,朔積分,日法如一,積日,不盡餘。以六旬去積日,不盡餘。命餘以紀,今命以甲戌紀。算外,卽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06033]
求次月朔術曰:加餘十九、餘十一萬六百四十七,滿除如上,命以紀,算外,卽次月朔日。其餘滿虛分九萬七千八百八十者,其月;減者,其月。
求上下弦望術曰:加朔餘七、餘七萬九千七百九十四、分一。分滿四,從餘;餘滿日法,從餘;餘滿六十,去之,命以紀,算,依文義「算」下當有「外」字。卽上弦日。加,得望、下弦、後月朔。
推十四氣閏術第[06034]
推十四氣術曰:置入紀以來盡所求年,減一,以餘數乘之,蔀法如一,積沒,不盡餘。以六旬去積沒,不盡餘,命以紀,算外,卽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日。
求次氣術術曰:加餘十五、餘千六百八十四、分一,分滿分法十四,從餘;餘滿蔀法,從餘一,命如止,依文義「止」當作「上」。算外,卽次氣日。
推閏術曰:以閏餘減章歲,餘以歲中十[06035]乘之,滿章閏百七得一,月餘半法以上亦得一月,數起天正十一月,算外,卽閏月。閏月有進卽,依文義「卽」當作「退」。以無中氣定之。
推閏法術曰:以歲中乘閏餘,加章閏得一,依文義「加」當作「如」。盈章中六千七百四十四,數起冬至,算外,中氣終閏月。盈中氣在朔若日,卽前月閏。
冬至十一月中寒十月節寒十月中
立春正月節雨水正月中驁蟄月節
春分月中清明月節穀雨月中[06036]
立夏四月節滿四月中芒種五月節
夏至五月中暑六月節暑六月中
立秋七月節處暑七月中白露八月節秋分八月中
寒露九月節霜降九月中立冬十月節
雪十月中雪十一月節
推合朔却去度表裏術第
推合朔却去交度術曰:置入紀以來朔積分,以所入紀交會差分并之,甲戌紀交會差分二千六百五十二萬二千六百四十九。以會通去之,所得積交;不盡者,以日法[06037]約之,度,不盡者度餘,卽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却去交度及度餘。
甲紀紀首合朔,日月合璧,交中。
甲戌紀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表。交會差一百十七度度餘萬九千百四十九按甲戌紀交會差二千六百五十二萬二千六百四十九除以日法二十萬八千五百三十,得交會差一百二十七度、度餘三萬九千三百三十九。「四十」乃「三十」之訛。
甲申紀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裏。交會差八十一度度餘一萬一千五百六十一
甲午紀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裏。交會差十四度度餘十九萬千百一十[06038]
甲辰紀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表。交會差一百六十度度餘萬千一百十
甲寅紀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表。交會差一百一十五度度餘十萬千八百七十四
求次月却去交度術曰:加度十九、度餘十一萬六百四十七,度餘滿日法從度,度滿會數去之,亦除其會餘,卽次月朔却去交度及度餘。求望却去交度術曰:加度十四、度餘十五萬九千五百八十八半,滿除如上,卽望却去交度[06039]及度餘。
推月在日道表裏術曰:置入紀以來朔積分,以紀交會差分并之,倍會通去之,餘以會通減之,得一減者,月在日道裏;無所得者,月在日道表。
求次月表裏術曰:加次月度及度餘,加表滿會數及會數餘,則在裏;加裏滿會數及會餘,則在表。
推交道所在日術曰:以十一月朔却去交度[06040]及餘減會數及會餘,會餘若不足減者,減一度,加日法乃減之;以十一月朔餘加之,滿日法從度,餘度餘,卽是天正十一月朔前去交度及餘。如曆月除之,起天正月十一月,不滿月者入月,算外,交道所在日。以歲中乘入月餘,日法除之,所得命以,算,依文義「算」下當有「外」字。卽交道所在辰。其交在望前者,其月朔則交道,依文義「道」當作「會」。望則月蝕。交在望後者,其月月蝕,後朔交會。交正在望者,其月月蝕旣,前後朔交會。交正朔者,日蝕旣,前後月[06041]望皆月蝕。
求後交月及日術曰:以會數及會餘加前入月算及餘,餘滿日法從日,日如曆月除之,起前交月,算外,卽後交月及日。以次放之。
推交會起角術曰:其月在外道,先會後交者,虧從東南角起;先交後會者,虧從西南角起。其月在內道,先會後交者,虧從西北角起,合交中者,蝕之旣。其月蝕在日之衝,起角亦如之。
推蝕分多少術曰:其朔望去交度及度餘如[06042]入交限數一百五十八度、度餘十一萬六千五十八半以上者,以減會數及會數餘,餘不蝕度。若朔望去交度如朔望合數十四度、度餘十五萬九千五百八十八半以下者,卽是不餘度。依文義「餘」當作「蝕」。皆以減十五,餘餘蝕分。依文義諸本「爲」下「餘」字當衍。朔望去交度盡者,蝕之旣。
推合朔月蝕入遲疾曆盈縮術第四
推合朔入遲疾曆術曰:置入紀以來朔積分,以所入紀遲疾差分并之,甲戌紀遲差分二日三十五萬三千一百九十一。按以一紀月數二百八萬五千三百乘通數六百一十五萬八千一十七,以通周五百七十四萬五千九百四十一去之,得甲戌紀遲差分二百三十五萬二千一百九十一。知「日」乃「百」之訛,「三千」乃「二千」之訛。[06043]以通周去之,所得日餘周;「日餘周」正光曆例作「爲積周」。不盡者,以日法約之,日,不盡者日餘。命日,算外,卽所求年天正月十一月合朔入曆日。
求次月入曆日術曰:加一日、日餘十萬千五百四十六,日蝕滿日從日法,「日從日法」依文義當作「日法從日」。日滿周日及周餘去之,命如上,算外,卽次月入曆日。
月行遲疾度及合。依文義「合」當作「分」。 損益率[06044]
盈縮并率盈縮積分
一日十四度四百二分益七百五十七盈初
日十四度三百三十十四分此衍一「十」字。按本表各項數字,今依下列方法加以校算:一月行遲疾度及分:以月日平行分七千五百一十三卽小周加減本日損益率損減、益加,以章歲五百六十二約之爲度,餘爲分。二損益率:以各日月實行度分化爲分,減以月日平行分七千五百一十三卽得。三盈縮并率:將本日前各日損益率累加得之。四盈縮積分:盈縮并率乘日法二十萬八千五百三十,約以小周七千五百一十三,卽得。益六百八十九盈七百五十 據校算「十」下當脫「七」字。盈積分萬一千一十一
日十四度二百四十六十一分據校算「二百」下當衍「四十」兩字。益六百一十七據校算「十七」當作「十六」。盈一千四百十六據校算「三年十六」當作「四十六」。 盈積分四萬一百十五
四日十四度一百九十分益五百四十五盈千六十盈積分五萬七千百[06045]十
五日十四度一百一十一分益四百六十六盈千六百七盈積分七萬千百六十
六日十度五百二十三分益百一十五盈千七十盈積分八萬五千百九十四
七日十度二百九十六分益八十九盈千百八十八盈積分九萬四千[06046]十七
八日十度六十八分損一百十九盈千四百七十七盈積分九萬六千五百七
九日十度四百八十六分據校算「八十六分」當作「六十八分」。損百八十盈千百十八盈積分九萬千六百四十九
十日十度三百七十九分損百九十盈千五十五盈積分八萬四千七百[06047]九十四
十一日十度三百六十七分據校算「三百」當作「二百」。損五百盈千六百六十五盈積分七萬千九百六十九
十日十度一百五十一分損六百一十八盈千一百六十盈積分六萬十六
十日十度四十分損七百十九盈一千五百四十五盈積分四萬千八百八十[06048]
十四日十一度五百一十五分損八百一十六盈八百一十六盈積分萬千六百四十九
十五日十度三十八分益七百十一縮初
十六日十度一百二十三分益六百十六據校算「三十六」當作「四十六」。縮七百十一縮積分萬百九十
十七日十度二百一十一分益五百五十八縮一千百七十七縮積分萬八千百[06049]十
十八日十度二百二十四分據校算「二百」當作「三百」。益四百四十五縮一千九百十五縮積分五萬千七百
十九日十度四百三十五分益百十四縮千百八十縮積分六萬六千五十九
十日十度五百五十五分益百一十四縮千七百一十四縮積分七萬五千百十九[06050]
十一日十度一百二十八分益七十九縮千九百十八縮積分八萬一千百六十九
十日十度據校算「十二」當作「十三」。二百七十分損六十縮千七縮積分八萬千四百六十
十日十度四百三十二分損百十五縮千九百四十四縮積分八萬一千七百一十[06051]
十四日十四度三十三分損百八十八縮千七百一十九縮積分七萬五千四百六十八
十五日十四度一百九十四分損五百四十九縮千百十一縮積分六萬四千六百九十九
十六日十四度三百一十九分損六百七十四縮一千七百八十縮積分四萬九千四百六十一[06052]
十七日十四度三百三十六分 據校算「三十六」當作「四十六」。損七百一縮一千一百八縮積分萬七百五十四
周日十四度三百七十九分損七百十四縮四百七縮積分一萬一千百九十七
推合朔交會月蝕定蝕依文義「蝕」當作「餘」。術曰:以入曆日餘乘所入曆下損益率,以周七千五百一十除之,所得損益盈縮積分定積分。積分[06053]盛者,依文義「盛」當作「盈」。以減本朔望餘;縮者,加之。加之滿日法者,交會加時在後日;減之,不足減者,減一日,加日法乃減之,交會加時在前日。月蝕者,隨定蝕餘依文義「小」下「蝕」字當衍。定日加時。
推加時
術曰:以歲中乘定餘,日法除之,所得命以,算外。朔望加時有餘不盡者,四之,如法得一少,半,太。半有餘者,之,如法得一強,半法以上排成一,不滿半法棄之。以強并[06054]少少強,并半半強,并太太強。得強者少弱,以之并少半弱,以之并半太弱,以之并太一辰弱。隨所在辰而命之,卽其強弱。日之衝破,月常在破下蝕。
推日月合朔弦望度第五「度」下當脫「術」字,本術前後各標題例有。
推日度術曰:置入紀以來朔積日,以日度法一萬六千八百六十乘之,滿周天去之,餘以日度法約之度,餘。依文義「餘」上當脫「不盡爲」三字。命起牛前十度,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算外,卽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夜半[06055]日所在度及分。
推日度法,
術曰:置周天百六十五度、斗分四千一百一十七,以冬至去朔日數減一,以減周天度,冬至餘減斗分;斗分不足減者,減一度,加日度法乃減之。命起如上,算外,卽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及分。
求日次月次日所在度「日次月次」當作「次月次日」。按依術文,先求次月日所在度,次求次日日所在度,傳本誤倒。術曰:月者加度十,月者加度十九,次日者加度一,宿次除之,[06056]遙斗除其分。依文義「遙」當作「逕」。
推合朔日月共度術曰:以章歲五百六十乘朔餘,以章月六千九百五十一除之,所得分,不盡分。以加夜半日度分,分滿日度法從度,命如上,算外,卽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合朔日月共度。
術曰:加度十九、分八千九百四十五、分六千九百一十九,分滿章月從分;分滿日度法從度,宿次除之,逕斗去其分,算外,卽次[06057]月合朔日月共度。
推月度術曰:置入紀以來朔積日,以周十萬五千百九十乘之,依文義「周」上當脫「月」字。滿周天去之。餘以日度法約之度,餘度分,命起牛前十度,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算外,卽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
推月度法,術曰:以周乘朔餘實,章歲乘日法法,實如法得一度;不滿法者,以章月除之分,餘分。所得以減合朔度[06058]及度分,算外,卽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
求月次月度據上正光曆例「月次」作「次月」。
術曰:月,加度十、分七千百七十,月,加度十五、分一萬千五百八十,分滿日度法從度,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算外,卽月次月所在度。
求月次日度據上正光曆「月次日度」作「次日月度」。
術曰:加度十、分六千百一十,分滿日度法[06059]從度,除如上,算外,卽月次日所在度。
求弦望日所在度
術曰:加合朔度七、分六千四百五十一、分千四百六十一、按以四除一經月度數:度二十九、大分八千九百四十五、小分六千九百一十九,得上弦度數:度七、大分六千四百五十一、小分三千四百六十七、微分二。小分尾數「一」字乃「七」之訛。微分,微分滿四從分,分滿章月從分,分滿日度法從度,命如上,算外,卽上弦日所在度。如,得望、殿本考證云「如字當作加」,說是。下弦、後月合朔。
求弦望月所在度術曰:加合朔度九十八、分一萬一千六百九十五、分五千百十[06060]五、微分一,滿除如上,算外,卽上弦日月所在度。加,得望、下弦、後月合朔。
斗十六度牛八度女十度虛十度
危十七度室十六度壁九度
北方玄武七宿:九十八度分四千一百一十七
奎十六度婁十度胃十四度昴十一度
畢十六度觜度參九度[06061]
西方白虎七宿:八十度
井十度鬼四度柳十五度星七度
張十八度翼十八度軫十七度
南方朱鳥七宿:一百一十度
角十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
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
東方倉龍七宿:七十五度[06062]
周天百六十五度、一萬六千八百六十分度之四千一百一十七,通之,得六百一十五萬八千一十七,名曰周天。
推土王滅沒卦候上朔術第六
推土王日
術曰:置四立餘,各減其餘十八、餘四千四百十、分十八、微分,餘不足減者,加六十乃減之;餘不足減者,減一日,加蔀法乃減之;分不足減者,減餘一,加分法[06063]十四乃減之;微分不足減者,減分一,加五,然後皆減之。命以紀,算外,卽四立前土王日。
推土王法,
術曰:加冬至餘十七、餘六千六百十一、分六、微分,微分滿五從分,分滿分法從餘,餘滿蔀法從餘一,命以紀,算外,卽季冬土王日。
求次季土王日術曰:加餘九十一、餘五千百四十四、分六,分滿分法從餘,[06064]餘滿蔀法從餘,餘滿六十去之,命以紀,算外,卽次季土王日。
推滅沒術曰:因冬至積沒有餘者,加積沒一,以沒分乘之,以沒法八萬八千四百一十七除之,所得積日,不盡沒餘。六旬去積日,不盡沒日,命以紀,算外,卽所求天正十一月冬至後沒日。
求次滅
術曰:加沒日六十九、沒餘五萬七千百四十[06065]四,沒餘滿沒法從沒日,沒日滿六十去之,命以紀,算外,卽次沒日。餘盡者滅。
求次沒術曰:加沒日六十九、沒餘一萬九百一十五、沒分六萬千百八十五,沒分滿沒法從沒餘,沒餘滿蔀法從沒日。命起前沒月,曆月除之,不滿月者,卽後沒日及沒餘、沒分。命曰如上,算外,卽次沒日。
推四正卦術曰:因冬至餘卽坎卦用日,春分卽震卦用日,夏至卽離卦用日,秋[06066]分卽兌卦用日。中孚因坎卦。
求次卦
術曰:加坎卦餘六,餘一千四百七十、分十四、微分四,微分滿五從分,分滿分法從餘,餘滿蔀法從餘,餘滿六十去之,命以紀,算外,卽復卦用日。
十一月,未濟、蹇、頤、中孚、復。
十月,屯、謙、睽、升、臨。
正月,過、蒙、益、漸、泰。[06067]
月,需、隨、晉、解、壯。
月,豫、訟、蠱、革、夬。
四月,旅、師、比、畜、乾。
五月,有、家人、井、咸、姤。
六月,鼎、豐、渙、履、遯。
七月,恒、節、同人、損、否。
八月,巽、萃、畜、賁、觀。
九月,妹、无妄、明夷、困、剝。
十月,艮、旣濟、噬嗑、過、坤。[06068]
四正方伯,中孚公,復天,屯諸侯,謙夫,睽九卿,升還從公,周而復始。
九應上九,清淨、微溫、陽風;九應上六,降赤、决溫、陰雨。「降赤」,本志上正光曆作「絳赤」,疑作「絳赤」是。六應上六,日澤、寒、陰雨「日澤、寒、陰雨」,本志上正光曆作「白濁、微寒、陰雨」,疑此「日澤」乃「白濁」之訛,又脫「微」字。;六應上九,麴塵、決寒、陽風。諸卦上有陽爻者陽風,上有陰爻者陰雨。
推七十候術曰:因冬至餘卽虎始交日,加餘五、餘一千百十八、微分一,微分滿從分,分滿分法從餘,餘滿[06069]蔀法從餘,餘滿六十去之,命以紀,算外,
依次候日。
冬至虎始交芸始生荔挺生
寒蚯蚓結麋角解水泉動
寒雁北向鵲始巢雉始雊
立春鷄始乳東風解凍蟄蟲始振
雨水魚上負冰獺祭魚鴻雁來
驚蟄始雨水桃始華倉庚鳴[06070]
春分鷹化鳩玄鳥至雷始發聲
清明電始蟄蟲咸動蟄蟲啟戶
穀雨桐始華田鼠化鴽虹始
立夏萍始生戴勝降桑螻蟈鳴
滿蚯蚓出王瓜生苦菜秀
芒種靡草死暑至螗蜋生
夏至鵙始鳴反舌無聲鹿角解
暑蟬始鳴半夏生木槿榮[06071]
暑溫風至蟋蟀居壁鷹乃學習
立秋腐草化螢土潤溽暑涼風至
處暑白露降寒蟬鳴鷹祭鳥
白露天地始肅暴風至鴻雁來
秋分玄鳥羣鳥養羞雷始收聲
寒露蟄蟲附戶殺氣浸盛陽氣日衰
霜降水始涸鴻雁來賓雀入水化蛤[06072]
立冬菊有黃華豺祭獸水始冰
雪地始凍雉入水蜃虹藏不
雪冰益壯地始坼鶡旦鳴按本志上正光曆作「鶡旦不鳴」。據禮月令作「鶡旦不鳴」,呂氏春秋仲冬作「鶡鴠不鳴」,淮南子時則篇作「鳱鴠不鳴」,則以有「不」字爲是。
推上朔術曰:置入紀以來盡所求年,減一,以六律乘之,以六旬去之,不盡者命以甲,算上,據正光曆推上朔法「上」作「外」。卽上朔日。
推五星伏術第七
上元甲以來至春秋魯隱公元年,歲在己未,[06073]積十九萬千七百十六算。
上元甲以來至今魏興和年,歲在庚申,積十九萬千九百九十七算。
木精曰歲星,其數六百七十萬千八百八十八。
火精曰熒惑,其數一千百一十四萬九千八十。
土精曰鎮星,其數六百十七萬四千六十一。
金精曰太白,其數九百八十四萬千八百八[06074]十。
水精曰辰星,其數一百九十五萬千七百一十七。按辰星合終日數一百一十五乘以度法一萬六千八百六十,并以合終日餘一萬四千八百一十六,此數末位尾數「六」原文誤作「八」。得一百九十五萬三千七百一十六。尾數「十七」乃「十六」之訛。
推五星術曰:置上元以來盡所求年,減一,以周天乘之,五星之實;各以其數法,除之,所得積合,不盡合餘。以合餘減法,餘入歲度分。以日度法約之,所得卽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後晨夕合度算及度餘。其金、水,以一合日數及合餘減合度算及度餘,得一者晨,無[06075]所得者夕;若度餘不足減者,減合度算一,加日度法乃減之。命起牛前十度,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算外,卽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後晨夕合度及度餘。
徑推五星術曰:置上元以來盡所求年,減一,如法算之。合度餘滿日度法,加合度算一,合度算滿合終日數去之。亦以合終日餘減合度,依文義「度」下當脫「餘」字。若不足減者,減合度算一,加周虛積年盡。依文義「加周虛」下「積年盡」三字當衍。所得卽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後晨夕合度算及度[06076]餘。其求水及命度,「水」上奪「金」字。按上推五星術於求得冬至後晨夕合度算及度餘後,述求金、水冬至後晨夕合度及度餘術。則此處不當單求水一星。皆如上法。
求星合月及日術曰:置冬至去朔日數,減一,加合度算。冬至餘以加合度餘,合度餘滿日度法去之,加合度算一。合度算變成合日算,合度餘日餘,命日起天正十一月,如曆月除之,不滿月者,算外,卽星合月及日。有閏以閏計之。
求後合月及日術曰:以合終日數及合終日餘加前入月算及餘,餘滿日度法後日一日,依文義「後」當作「從」,「從日」下「一日」兩字當衍。如曆月[06077]除之,起前合月,算外,卽後合月及日。其金、水以合日數及一合日餘加之,依文義「以合日數及一合日餘」當作「以一合日數及合日數」。加夕得晨,加晨得夕。求後合度術曰:以行星度餘加前合度及度餘,度餘滿日度法從度,命起前合度,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算外,卽後合度餘。逕斗除其分,其分四千一百一十七。
歲星:合終日數百九十八,合終日餘一萬千六百八,周虛千百五十,行星十度,度餘九千四百九十一。按歲星數六百七十二萬二千八百八十八減以周天六百一十五萬八千一十七,餘除以度法一萬六千八百六十,得行星三十三度、度餘八千四百九十一。知「九千」乃「八千」之訛。[06078]
歲星:晨與日合,在日後伏,十六日、日餘六千八百四,行星度、度餘一萬千一百七十五。晨東方,順,疾,日行五十八分之十一,五十八日行十一度。順,遲,日行九分,五十八日行九度而留。不行,十五日而旋。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日退十度。復留,十五日。復順,遲,日行九分,五十八日行九度。復順,疾,日行十一分,五十八日行十一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順,十六日、日餘六千八百四,行星度、度餘一萬千一百[06079]七十六,而與日合。
熒惑:合終日數七百七十九,合終日餘一萬五千一百四十,周虛一千七百一十七,行星四十九度,度餘六千九百九。
熒惑:晨與日合,在日後伏,七十一日、日餘一萬六千一,行星五十五度、度餘一萬千九百四十。晨東方,順,疾,日行十分之十四,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一十度。順,遲,日行十分,九十一日行四十八度而留。按熒惑日行二十三分之十二分,則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不當爲九十一日。不行,十一日而[06080]旋。逆,日行六十分之十七,六十日退十七度。復留,十一日。復順,遲,日行十分,九十日行四十八度。復順,疾,日行十四分,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一十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順,七十一日、日餘一萬六千,行星五十度、按熒惑在日前後,伏行星度當相等,上文在日後伏作「行星五十五度」;依其伏、行、留、逆之總行度計,當以此數爲是,傳本脫「五」字。度餘一萬千九百四十,而與日合。
鎮星:合終日數百七十八,合終日餘九百八十一,周虛一萬五千八百七十九,行星十度,度餘一萬千七百十四。[06081]
鎮星:晨與日合,在日後伏,十八日、日餘四百九十,行星度、度餘六千八百六十。晨東方,順,日行十分之一,八十四日行七度而留。不行,十六日而旋。逆,日行十七分之一,一百日退六度。復留,十六日。復順,日行十分之一,八十四日行七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順,十八日、日餘四百九十一,行星度、度餘六千八百六十而與日合。
太白:合終日數五百八十,合終日餘一萬四[06082]千五百,周虛千百五十八,行星百九十一度,亦曰一合日數。度一餘萬五千六百八十一。依文義「度一餘萬」當作「度餘一萬」。亦曰一合日數。太白:夕與日合,在日前伏,四十一日、日餘一萬五千六百八十一,行星五十一度、度餘一萬五千六百八十一。夕西方,順,疾,日行一度十分之,九十一日行百一十度。按太白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三,乘以九十一,則得一百一十二度,「二」字訛。順,遲,日行一度十分之,九十一日行五度。按太白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二,乘以九十一日,應行一百五度;下太白在日后,以同速運行九十一日,正作「一百五度」。順,疾,日行十五分之十一,「疾」當作「遲」。按太白日行十五分之十一爲最遲,不當爲大疾。四十五日行十度而留。不行,八日而旋。逆,日行分之,九日退六度。[06083]在日前,夕伏西方,伏六日,退四度,而與日晨合。太白:晨與日合,在日後,伏六日,退四度。晨東方,逆,日行分之,九日退六度而留。不行,八日。順,日行十五分之十一,四十五日行十度。順,疾,日行一度十分之,按以九十一除一百一十二度,得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三。「二」乃「三」之訛。九十一日行一百五度。順,疾,日行一度十分之,九十一日行一百一十度。在日後,晨伏東方,順,四十一日、日餘一萬五千六百八十一,行星五十一度、度餘一萬五千六百八十一,而與日夕合。[06084]
辰星:合終日數一百一十五,合終日餘一萬四千八百一十八,按以度法一萬六千八百六十除辰星數一百九十五萬三千七百一十七,得合終日數一百一十五,合終日餘一萬四千八百一十六;而以周虛二千四十四減度法一萬六千八百六十,所得日餘亦同,足證末位尾數當爲「六」。周虛千四十四,行星五十七度,亦曰一合日數。度餘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八。按以二除辰星合終日數一百一十五、日餘一萬四千八百一十六,得行星度五十七、度餘一萬五千八百三十八。知「四十八」乃「三十八」之訛。亦曰一合日數。
辰星:夕與日合,在日前伏,十七日、日餘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八,日餘末兩位數「四十八」當作「三十八」,其下並脫「行星三十四度、度餘一萬五千八百三十八」數字。按辰星在日前后之伏行留逆互爲對稱。下文在日後晨伏東方項下作:「十七日、日餘一萬五千八百三十八」,其下有「行星三十四度、度餘一萬五千八百三十八」十七字。其在日前後伏行留逆之總日數各爲五十七日、日餘一萬五千八百三十八,總行度各爲五十七度、度餘一萬五千八百三十八,知此處脫文。夕西方,順,疾,日行一度分之一,十八日行十四度。順,遲,日行七分之五,七日行五度而留。不行,四日。在日前,夕伏西方,逆,十一日退六度,而與日晨合。辰星:晨與日合,在日後伏,十一日,退六度。晨[06085]東方而留,不行,四日。順,遲,日行七分之五,七日行五度。順,疾,日行一度分之一,十八日行十四度。在日後,晨伏東方,順,十七日、日餘一萬五千八百十八,行星十四度、度餘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八,「四十八」當作「三十八」。而與日夕合。
五星曆步術曰:以術法伏日度及餘加星合日度及餘,餘滿日度法一萬六千八百六十得一,從令命之如前,依文義「令」當作「全」。得星日度及餘。以星行分母乘度分,日度法如一得一分,不盡半法以[06086]上亦得一,以加所行分,分滿其母得一度。逆順母不同,以當行之母乘故分,故母如一,當行分。留者承前,逆則減之,伏不盡度,按李銳四分術注謂「伏不書度」云「謂不以所在宿度書於術」。李說是,於此亦然,「盡」當作「書」。除斗分,以行母率,分有損益,前後相御十四。晉書卷一七律曆志中載景初曆五星曆步術文「相御」下無「十四」兩字。
求五星行所在度術曰:以行分乘行日數,分母除之,所得卽星行所在度。
律暦志下第九 魏一百七[06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