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尉揚州都督監修國史上柱國趙國公臣長孫無忌等奉勑撰
夫曆者,紀陰陽之通變,極往數以知來,可以迎日授時,先天成務者。然則懸象著明,莫於曜,氣序環復,無信於四時。日月相推而明生矣,寒暑迭進而歲成焉,遂能成天地之文,極乾坤之變。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乗而各有合。天數十有五,地數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乾之策百一十有六,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凡百六十,以當期之日。至乃陰陽迭用。剛柔相摩,四象旣陳,八卦成列,此乃造文之元始,創曆之厥[00795]初者歟?洎乎炎帝分八節,軒轅建五部,少昊以鳳鳥司曆,顓頊以南正司天,陶唐則分命和仲,夏後乃陳「鴻范」,湯武革命,咸率舊章。然文質旣殊,正朔斯革,故天置日官,諸侯有日禦,以和萬國,以協辰。至於寒暑晦明之徵,陰陽生殺之數,啟閉升降之紀,消息盈虛之節,皆應躔次而不淫,遂得該浹生靈,堪輿天地,開物成務,致遠鉤深。周德旣衰,史官廢職,疇人分散,禨祥莫理。秦兼天下,頗推五勝,自以獲水德之瑞,以十月正。氏初興,多所未暇,百有餘載,猶行秦曆。至於孝武,改用夏正。時有古曆六家,學者疑其紕繆,劉向父,咸加討論,班固因之,采以志。光武[00796]中興,未能詳考。逮于永平之末,乃復改行四分,七十餘年,儀式方。其後覆命劉洪、蔡邕,共修律曆,司馬彪用之以續「班史」。當塗受命,亦有史官,韓翊創之于前,楊偉繼之於後,咸遵劉洪之術,未及洪之深妙。中、左兩晉,迭有增損。至於西涼,亦蔀法,蹟糾紛,未能詳記。宋氏元嘉,何承天造曆,迄于齊末,相仍用之。梁武初興,因循齊舊,天監中年,方改行宋祖沖之「甲元曆」。陳武受禪,亦無創改。後齊文宣,用宋景業曆。西魏入關,行李業興曆。逮于周武帝,乃有甄鸞造「甲寅元曆」,遂參用推步焉。象之初,太史上士馬顯,上「丙寅元曆」,便卽行用。迄於開皇四年,乃改用張賓[00797]曆,十七年,復行張胄玄曆,至於義寧。今采梁天監以來五代損益之要,以著於篇云。
梁初因齊,用宋「元嘉曆」。天監年下詔定曆,員外散騎侍郎祖暅奏曰:「臣先在晉已來,世居此職。仰尋黃帝至今十代,曆元不同,周天、斗分,䟽密亦異,當代用之,各垂一法。宋明中,臣先人考古法,以正曆,垂之於後,皆符驗,不可改張。」八年,暅上䟽論之。詔使太史令將匠道秀等,候新舊曆氣朔、交會及七曜行度,起八年十一月,訖九年七月,新曆密,舊曆䟽。暅乃奏稱:「史官今所用何承天曆,稍與天乖,緯緒參差,不可承案。被詔付靈台,與新曆對課[00798]䟽密,前期百日,並再申。始自去冬,終於今朔,得失之効,並已月別啟聞。夫七曜運行,理數深妙,一失其源,則歲積彌爽。所上脫可施用,宜在來正。」至九年正月,用祖沖之所造「甲元曆」頒朔。至同十年,制詔更造新曆,以甲元,六百一十九章歲,一千五百十六日法,一百八十年冬至差一度,月朔以遲疾定其餘,有。未及施用而遭侯景亂,遂寢。陳氏因梁,亦用祖沖之曆,更無所創改。
後齊文宣受禪,命散騎侍郎宋景業葉圖讖,造「天保曆」。景業奏:依「握誠圖」及「元命包」,言齊受之期,當魏終之紀,得[00799]乗十五以蔀,應六百七十六以章。」文宣悅,乃施用之。期曆統曰:「上元甲,至天保元年庚午,積十一萬五百六筭外,章歲六百七十六,度法萬千六百六十,斗分五千七百八十七,曆餘十六萬千百六十一。」至後主武平七年,董峻、鄭元偉立議非之曰:「宋景業移閏於天正,退命於冬至交會之際,承之後,月之交,妄減平分。臣案,景業學非探賾,識殊深解,有心改作,多依舊章,唯寫換母,頗有變革,妄誕穿鑿,不會真理。乃使日之所在,差至八度,節氣後天,閏先一月。朔望虧食,旣未能知其表裡,遲疾之曆步,不可以傍通。妄設平分,虛退冬至,虛退[00800]則日數減于周年,虛退則日數減于周年 「虛」上當有「冬至」二字。平分妄設,故加時差於異日。五星伏,有違旬,遲疾逆留,或乖兩宿。軌褵之術,妄刻水旱。今上『甲寅元曆』,並以六百五十七章,萬千百十八蔀,五千四百六十一斗分,甲寅歲甲日元紀。」有廣平人劉孝孫、張孟賓人,同知曆。孟賓受業于張信,並棄舊,更制新法。有趙道嚴,准晷影之長短,定日行之進退,更造盈縮,以求虧食之期。劉孝孫以百一十九章,八千四十七紀,九百六十六歲餘,甲上元,命日度起虛中。張孟賓以六百一十九章,四萬八1千九百紀,九百四十八日法,萬四千九百四十五斗[00801]分。元紀共命,法畧旨遠。日月五星,並從斗十一起。盈縮轉度,陰陽分至,與漏刻相符,共日影俱合,循轉無窮。上拒春秋,下盡天統,日月虧食及五星所在,以人新法考之,無有不合。其年,訖幹敬禮及曆家豫刻日食䟽密。訖幹敬禮 「干」原作「于」,據本書天文志上改。天文志「敬」作「景」。六月戊申朔,太陽虧,劉孝孫言食于卯時,張孟賓言食于甲時,張孟賓言食于甲時 「甲」,各本作「申」,今從元九行本。按:古暦加時法有甲丙庚壬時等,寅末卯初是爲甲時。鄭元偉、董峻言食于辰時,宋景業言食于巳時。至日食,乃於卯甲之間,其言皆不能中。爭論未定,遂屬國亡。
西魏入關,尚行李業興「正光曆」法。至周明帝武成元年,始詔有司造周曆。於是露門學士明克讓、麟趾學士庾季才及諸日者,采祖暅舊議,通簡南北之術。自斯已後,頗觀其[00802]謬,故周、齊並時,而曆差一日。克讓儒者,不處日官,以其下于太史。及武帝時,甄鸞造「天和曆」。上元甲寅至天和元年丙戌,積八十七萬五千七百九十筭外,章歲百九十一,蔀法萬千四百六十,日法十九萬一百六十,朔餘十五萬千九百九十一,斗分五千七百十一,會餘九萬千五百一十六,曆餘一十六萬八百十,冬至斗十五度,參用推步。終於宣政元年。象元年,太史上士馬顯等,上「丙寅元曆」,抗表奏曰:臣案九章五紀之旨,統四分之說,咸以節宣發斂,考詳晷緯,布政授時,以皇極者。而乾維難測,斗憲易差,盈縮之期致舛,咎徵之道[00803]斯應。寧止蛇或乗龍,水能沴火,因亦玉羊掩曜,金雞䘮精。王化關以盛衰,有國由其隆替,曆之時義,于斯重。自炎已還,迄于有魏,運經四代,涉千年,日禦天官,不乏於世,命元班朔,互有沿改。驗近則疊璧應辰,經遠則連珠失次,義難循舊,其在茲乎?周受圖膺,牢籠萬古,時夏乗殷,斟酌前代,曆變壬,元用甲寅。高祖武皇帝索隱探賾,盡性窮理,以此曆雖行,未臻其妙,爰降詔旨,愽訪時賢,並敕太史上士馬顯等,更刊定,務得其宜。然術藝之士,各封異,凡所上曆,合有八家,精粗踳駁,未能盡善。去年冬,孝宣皇帝乃詔臣等,監考䟽密,更令同造。謹案史曹舊[00804]簿及諸家法數,棄短取長,共定今術。開元發統,肇自丙寅,至於兩曜虧食,五星伏,參校積時,最精密。庶鐵炭輕重,無失寒燠之宜,灰箭飛浮,不爽陰陽之度。上元丙寅至象元年己亥,積四萬一千五百五十四筭上。日法五萬千五百六十,亦名蔀會法。章歲四百四十八,斗分千一百六十七,蔀法一萬千九百九十。章中章會法。日法五萬千五百六十,曆餘萬九千六百九十,會日百七十,會餘一萬六千六百一十九,冬至日在斗十度。周餘、盈縮積,小周餘盈縮積 按:此句及下文當有脫文。其曆術別推入蔀會,分用陽率四百九十九,陰率九。每十月下各有日月蝕轉分,推步[00805]加減之,乃定蝕餘,而求加時之正。其術施行。時高祖作輔,方行禪代之,欲以符命曜於天下。道士張賓,揣知上意,自云玄相,洞曉星曆,因盛言有代謝之徵,稱上儀錶非人臣相。由是被知遇,恆在幕府。及受禪之初,擢賓華州刺史,使與儀同劉暉、驃騎將軍董琳、索盧縣公祐、前太史上士馬顯、太學愽士鄭元偉、前保章上士任悅、開府掾張撤、前蕩邊將軍張膺之、校郎衡洪建、太史監候粟相、太史司曆郭翟、劉宜、兼筭學愽士張乾敘、門下參人王君瑞、荀隆伯等,議造新曆,仍令太常卿盧賁監之。賓等依何承天法,微加增損,四年月撰成奏上。高祖下[00806]詔曰:「張賓等存心筭數,通洽古今,每有陳聞,多所啟沃。畢功表奏,具已披覽。使後月復育,不出前晦之宵,前月之餘,罕留後朔之旦。減朓就朒,懸殊舊准。月行表裡,厥途乃異,日交弗食,由循陽道。驗時轉筭,不越纖毫,逖德前修,斯秘未啟。有一於此,實精密,宜頒天下,依法施用。」張賓所造曆法,其要:以上元甲已來,以上元甲子已來 疇人傳:「玉海稱『開皇術』又名『己巳元』,依率推之,其上元歲名、日名並起甲子,不值己巳。」「己巳」二字當是衍文。至開皇四年歲在甲辰,積四百一十萬九千一,筭上。
蔀法,一十萬千九百六十。
章歲,四百十九。
章月,五千百六。[00807]
通月,五百十七萬千百九。
日法,一十八萬一千九百十。
斗分,萬五千六十。
會月,一千百九十七。
會率,百十一。
會數,一百一十半。
會分,一十一億八千七百十五萬八千一百八十九。
會日法,四千十萬四千百十。
會日,百七十。
餘,五萬六千一百四十。[00808]
分,一百一十。
交法,五億一千百一十萬四千八百。
交分法,千八百一十五。
陰陽曆,一十。
餘,十一萬百六十。
分,千百十八。
朔差,。
餘,五萬七千九百十一。
分,九百七十四。
蝕限,一十。[00809]
餘,八萬一千百。
分,四百十半。
定差,四萬四千五百四十八。
周日,十七。
餘,一十萬八百五十九。亦名少大法。
木精曰歲星,合率四千一百六萬千八百八十九。
火精曰熒惑,合率八千十九萬七千九百十六。
土精曰鎮星,合率千八百九十萬五千四百一十。
金精曰太白,合率六千一十一萬九千六百五十五。
水精曰辰星,合率一千一百九十萬一千一百十五。[00810]
張賓所創之曆旣行,劉孝孫與冀州秀才劉焯,並稱其失,言學無師法,刻食不中,所駁凡有六條:其一云,何承天不知分閏之有失,而用十九年之七閏。其云,賓等不解宿度之差改,而冬至之日守常度。其云,連珠合璧,七曜須同,乃以五星別元。其四云,賓等唯知日氣餘分恰盡而立元之法,不知日月不合,不成朔旦冬至。其五云,賓等但守立元定法,不須明有進退。其六云,賓等唯識轉加餘十九以朔,不解取日月合會准以定。此六微妙,歷數綱,聖賢之通術,而暉未曉此,實管窺之謂。若乃驗影定氣,何氏所優,賓等推測,去之彌遠。合朔順天,何氏[00811]所劣,賓等依據,循彼迷蹤。蓋是失其菁華,得其糠粃者。云,魏明帝時,有尚郎楊偉,修「景初曆」,乃上表立義,駁難前非,云:「加時後天,食不在朔。」然觀楊偉之意,故以食朔真,未能詳之而制其法。至宋元嘉中,何承天著曆,其上表云:「月行不定,或有遲疾,合朔月食,不在朔望,亦非曆之意。」然承天本意,欲立合朔之術,遭皮延宗飾非致難,故不得行。至後魏獻帝時,有龍宜弟復修延興之曆,上表云:「日食不在朔,而習之不廢,據「春秋」食,乃天之驗朔。」此人者,前代善曆,皆有其意,未正其。但歷數所重,唯在朔氣。朔朝會之首,氣生長之端,朔有告餼之文,[00812]氣有郊迎之典,故孔命曆而定朔旦冬至,以將來之範。今孝孫曆法,並按明文,以月行遲疾定其合朔,欲今食必在朔,不在晦、之日。縱使頻月一、,得天之統。抵其法有,今列之云。
第一,勘日食證恆在朔。引「詩」云:「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今以甲元曆術推筭,符合不差。「春秋經」日食十五。十七日食,經有朔,推與甲元曆不差。八食,經並無朔字。「左氏傳」云:「不朔,官失之。」「公羊傳」云:「不言朔者,食日。「「谷梁傳」云:「不言朔者,食晦。」今以甲元曆推筭,俱是朔日。丘明受經夫,于理尤詳,「公羊」、「谷梁」皆[00813]臆說。
「春秋左氏」隱公年月己巳,日有食之。推合己巳朔
莊公十八年春月,日有食之。推合壬子朔
僖公十年月庚午,日有食之。推合庚午朔
十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推合癸未朔
襄公十五年秋八月丁巳,日有食之。推合丁巳朔
前、後及魏、晉四代所記日食,朔、晦及先晦,都合一百八十一,今以甲元曆術推之,併合朔日而食。
前合有四十五食。三食並先晦一日,三十二食並皆晦日,十食並是朔日
後合有七十四食。三十七食並皆晦日,三十七食並皆朔日[00814]
魏合有十四食。四食並皆晦日,十食並皆朔日
晉合有四十八食。二十五食並皆晦日,二十三食並皆朔日
第,勘度差變驗。
「尚」云:「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卽是唐堯之時,冬至之日,日在危宿,合昏之時,昴正午。案「竹紀年」,堯元年丙。今以甲元曆術推筭得合堯時冬至之日,合昏之時,昴星正午。「」武帝太初元年丁丑歲,落下閎等考定太初曆冬至之日,日在牽牛初。今以甲元曆術筭,卽得斗末牛初矣。晉時有薑岌,以月食驗於日度,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七度。宋文帝元嘉十年癸酉歲,何承天考驗乾度,亦知[00815]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七度。雖言冬至後上日,前後通融,只合在斗十七度。但堯年日,所在旣殊,唯晉及宋,所在未改,故知其度,理有變差。至今隋甲辰之歲,考定歷數象,以稽天道,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度。
第,勘氣影長驗。
「春秋緯命曆序」云:「魯僖公五年正月壬朔旦冬至。」今以甲元曆術推筭,得合不差。「宋」元嘉十年,何承天以土圭測影,知冬至已差日。詔使付外考驗,起元嘉十年始,畢元嘉十年,八年之中,冬至之日恆與影長之日差校日。今以甲元曆術推筭,但是冬至之日恆與影[00816]長之符合不差。詳之如左:
十年景,
天正十八日曆注冬至,
十五日影長,
卽是今曆冬至日。
十四年丁丑,
天正十九日曆注冬至,
十六日影長,
卽是今曆冬至日。
十五年戊寅,[00817]
天正十一日曆注冬至,
陰,無影可驗,
今曆八日冬至。
十六年己卯,
天正十一日曆注冬至,
十八日影長,
卽是今曆冬至日。
十七年庚辰,
天正日曆注冬至,
十月十九日影長,[00818]
卽是今曆冬至日。
十八年辛巳,
天正十日曆注冬至,
十日影長,
卽是今曆冬至日。
十九年壬午,
天正十九日曆注冬至,
陰,無影可驗,
今曆十日冬至。
十年癸未,[00819]
天正六日曆注冬至,
日影長,
卽是今曆冬至日。
于時新曆初頒,賓有寵于高祖,劉暉附會之,被升太史令。人協議,共短孝孫,言其非毀天曆,率意迂怪,焯妄相扶證,惑亂時人。孝孫、焯等,竟以他斥罷。後賓死,孝孫掖縣丞,委官入京,上,前後劉暉所詰,寢不行。仍留孝孫直太史,累年不調,寓宿觀台。乃抱其,弟輿櫬,來詣闕下,伏而慟哭。執法拘以奏之,高祖異焉,以問國祭酒何妥。妥言其善,卽日擢授都督,遣與賓曆比校短[00820]長。先是信都人張胄玄,以筭術直太史,久未知名。至是與孝孫共短賓曆,異論鋒起,久之不定。至十四年七月,上令參問日食。楊素等奏:「太史凡奏日食十有五,唯一晦朔,依克而食,尚不得其時,不知所起,他皆無驗。胄玄所克,前後妙衷,時起分數,合如符契。孝孫所克,驗亦過半。」於是高祖引孝孫、胄玄等,親自勞徠。孝孫因請先斬劉暉,乃可定曆。高祖不懌,罷之。俄而孝孫卒,楊素、牛弘等惜之,薦胄玄。上召之,胄玄因言日長影短之,高祖悅,賞賜甚厚,令與參定新術。劉焯聞胄玄進用,增損孝孫曆法,更名「七曜新術」,以奏之。與胄玄之法,頗相乖爽,[00821]袁充與胄玄害之。焯罷。至十七年,胄玄曆成,奏之。上付楊素等校其短長。劉暉與國助教王頍等執舊曆術,王頍 「頍」原作「頗」,據本書王頍傳改。迭相駁難,與司曆劉宜援據古史影等,駁胄玄云:「命曆序」僖公五年天正壬朔旦日至,「左氏傳」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張賓曆,天正壬朔冬至,合「命曆序」,差「傳」一日。張胄玄曆,天正壬朔,合「命曆序」,差「傳」一日;日甲寅冬至,差「命曆序」日,差「傳」日。成公十年,「命曆序」天正辛卯朔旦日至。張賓曆,天正辛卯朔冬至,合「命曆序」。張胄玄曆,天正辛卯朔,合「命曆序」;日壬辰冬至,差「命曆序」一日。昭公十年,「春秋左氏傳」月己丑朔日南至,准「命曆序」[00822]庚寅朔旦日至。張賓曆,天正庚寅朔冬至,併合「命曆序」,差「傳」一日。張胄玄曆,天正庚寅朔,合「命曆序」,差「傳」一日;日辛卯冬至,差「命曆序」一日,差「傳」日。宜案「命曆序」及「春秋左氏傳」,並閏餘盡之歲,皆須朔旦冬至。若依「命曆序」勘「春秋」十七食,合處至多;若依「左傳」,合者至少,是以知「傳」錯。今張胄玄信情置閏,「命曆序」及「傳」氣朔並差。宋元嘉冬至影有七,張賓曆合者五,差者,亦在前一日。張胄玄曆合者,差者四,在後一日。元嘉十年十一月甲寅朔,十五日戊辰冬至,日影長。張賓曆合戊辰冬至,張胄玄曆己巳冬至,差後一日。十年十一月己酉朔,十六日甲戌[00823]冬至,日影長。張賓曆癸酉冬至,差前一日,張胄玄曆合甲戌冬至。十五年十一月丁卯朔,十八日甲申冬至,日影長。曆併合甲申冬至。十六年十一月辛酉朔,十九日己丑冬至,日影長。張賓曆合己丑冬至,張胄玄曆庚寅冬至,差後一日。十七年十一月乙酉朔,十日甲午冬至,日影長。張賓曆合甲午冬至,張胄玄曆乙未冬至,差後一日。十八年十一月己卯朔,十一日己亥冬至,日影長。張賓曆合己亥冬至,張胄玄曆庚冬至,差後一日。十九年十一月癸卯朔,日乙巳冬至,影長。張賓曆甲辰冬至,差前一日,張胄玄曆合乙巳冬至。周從天和元年丙戌至開皇十五[00824]年乙卯,合得冬夏至日影一十四。張賓曆合得者十,差者四,差前一日,一差後一日。張胄玄曆合者五,差者九,八差後一日,一差前一日。天和年十一月戊戌朔,日庚冬至,日影長。張賓曆合庚冬至,張胄玄曆辛丑冬至,差後一日。年十一月壬辰朔,十四日乙巳冬至,日影長。張賓曆合乙巳冬至,張胄玄曆丙午冬至,差後一日。建德元年十一月己亥朔,十九日丁卯冬至,日影長。張賓曆丙寅冬至,差前一日,張胄玄曆合丁卯冬至。年五月丙寅朔,日戊辰夏至,日影短。張賓曆己巳夏至,差後一日,張胄玄曆庚午夏至,差後日。年十一月戊午朔,十日[00825]丁丑冬至,日影長。張賓曆合丁丑冬至,張胄玄曆戊寅冬至,差後一日。六年十一月庚午朔,十日壬辰冬至,日影長。張賓曆合壬辰冬至,張胄玄曆癸巳冬至,差後一日。宣政元年十一月甲午朔,五日戊戌冬至,日影長。兩曆併合戊戌冬至。開皇四年十一月己未朔,十一日己巳冬至,日影長。張賓曆合己巳冬至,張胄玄曆庚午冬至,差後一日。五年十一月甲寅朔,十日乙亥冬至,日影長。張賓曆甲戌冬至,差前一日,張胄玄曆合庚辰冬至。張胄玄曆合庚辰冬至 按:「庚辰」爲開皇六年冬至,「暦」下當有脫文。依張賓、張胄玄術推算,此處脫文似當爲「合乙亥終至。六年十一月丁丑朔,四日庚辰冬至,日影長。兩七年五月乙亥朔,九日癸未夏至,日影短。張賓曆壬午夏至,差前一日,張胄玄曆合癸未夏至。十一月壬申朔,十四日乙酉冬[00826]至,日影長。張賓曆合乙酉冬至,張胄玄曆丙戌冬至,差後一日。十一年十一月己卯朔,十八日丙午冬至,日影長。張賓曆合丙午冬至,張胄玄曆丁未冬至,差後一日。十四年十一月辛酉朔旦冬至。張賓曆合十一月辛酉朔旦冬至,張胄玄曆十一月辛酉朔,日壬戌冬至,差後一日。建德四年四月、乙酉朔,十日甲寅,月晨東方。張賓曆四月、乙酉朔,十日甲寅,月晨東方,張胄玄曆四月、乙酉朔,五月,甲寅朔,月晨東方。宜案影極長冬至,影極短夏至,至自古史分可勘者十四,其十一有影,有至日無影。行曆合一十八,差者六。旅騎尉[00827]張胄玄曆合者八,差者一十六,差後日,一十四差後一日。開皇四年,在洛州測冬至影,與京師處,進退絲毫不差。周天和已來案驗並在後。更檢得建德四年,晦朔東;張胄玄曆,五月朔日,月晨東方。今十七年,張賓曆閏七月,張胄玄曆閏五月。審至以定閏,胄玄曆至旣不當,故知置閏必乖。行曆四月、五月頻,張胄玄曆九月、十月頻,胄玄朔弱,頻在後晨,頻大在後晨 「晨」字疑衍。故朔日殘月晨東方。宜案開皇四年十月十五日癸卯,依曆月行在鬼度,時加酉,月在卯上,食十五分之九,虧起西北。今伺候,一更一籌起食東北角,十五分之十,至四籌還生,至更[00828]一籌復滿。五年六月十日,依曆太陽虧,日在七星六度,加時在午少強上,食十五分之一半強,虧起西南角。今伺候,日乃在午後六刻上始食,虧起西北角,十五分之六,至未後一刻還生,至五刻復滿。六年六月十五日,依曆太陰虧,加時酉,在卯上,食十五分之九半弱,虧起西南,當其時陰云不月。至辰巳,云裡月,已食分之,虧從東北,旣還云合。至巳午間稍生,至午後,云裡暫,已復滿。十月十日丁丑,依曆太陽虧,日在斗九度,時加在辰少弱上,食十五分之九強,虧起東北角。今候所,日出山一丈,辰刻始食,虧起正西,食分之,辰後刻始生,入巳時[00829]刻上復滿。十年月十六日癸卯,依曆月行在氐七度,時加戌,月在辰太半上,食十五分之七半強,虧起東北。今候,月初出卯南,帶半食,出至辰初分,可食分許,漸生,辰未已復滿。行曆九月十六日庚,月行在胃四度,時加醜,月在未半強上,食十分之半強,虧起正東。今伺候,月以午後刻,食起正東,須臾如南,至未正上,食南畔五分之四,漸生,入申一刻半復滿。十年七月十五日己未,依曆月行在室七度,時加戌,月在辰太強上,食十五分之十半弱,虧起西北。今伺候,一更籌起西北上,食准分之強,與曆注同。十年七月十六日,依曆月在申半[00830]強上,食十五分之半弱,虧起西南。十五日夜,從四更候月,五更一籌起東北上,食半強,入云不。十四年七月一日,依歷時加巳弱上,食十五分之十半強。至未後刻,日乃食,虧起西北,食半許,入云不,食頃暫,猶未復生,因卽云鄣。十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庚午,依曆月行在井十七度,時加亥,月在巳半上,食十五分之九半強,虧西北。其夜一更四籌後,月在辰上起食,虧東南,至更籌,月在巳上,食分之許,漸生,至更一籌,月在丙上,復滿。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乙丑,依曆月行在井十七度,時加醜,月在未太弱上,食十五分之十半弱,虧起東南。十五日[00831]夜伺候,至更一籌,月在丙上,云裡,已食十五分之許,虧起正東,至丁上,食旣,後從東南生,至四更籌,月在未末,復滿。而胄玄不能盡中。迭相駁難,高祖惑焉,逾時不決。會通舍人顏慜楚上云:「落下閎改「顓頊曆」作「太初曆」,云後八百歲,此曆差一日。」語在胄玄傳。高祖欲神其,遂下詔曰:「朕應運受圖,君臨萬宇,思欲興復聖教,恢弘令典,上順天道,下授人時,搜揚海內,廣延術士。旅騎尉張胄玄,理思沉敏,術藝宏深,懷道白首,來上曆法。令與太史舊曆,並加勘審。仰觀玄象,參驗璿璣,胄玄歷數與七曜符合,太史所行,乃多䟽舛,羣官愽議,咸以胄玄密。太史令[00832]劉暉,司曆郭翟、劉宜,驍騎尉任悅,往經修造,致此乖謬。通直散騎常侍、領太史令庾季才,太史丞邢俊,司曆郭遠,曆愽士蘇粲,曆助教傅俊、成珍等,旣是職司,須審䟽密。遂虛行此曆,無所發明。論暉等情狀,已合科罪,方共飾非護短,不從正法。季才等附下罔上,義實難容。」於是暉等四人,元造詐者,並除名;季才等六人,容隱奸慝,俱解任。胄玄所造曆法,付有司施行。擢拜胄玄員外散騎侍郎,領太史令。胄玄進袁充,互相引重,各擅一能,更延譽。胄玄言充曆妙極前賢,充言胄玄曆術冠於今古。胄玄學祖沖之,兼傳其師法。自茲厥後,克食頗中。其開皇十七年所行曆術,[00833]命冬至起虛五度。後稍覺其䟽,至業四年劉焯卒後,乃敢改法,命起虛七度,諸法率更有增損,朔終義寧。今戊辰年所定曆術著之於此云。自甲元至業四年戊辰,百四十萬七千六百四十四年,筭外。
章歲,四百一十。
章閏,百五十一。
章月,五千七十一。
日法,千一百四十四。
月法,萬千七百八十。
辰法,百八十六。
歲分,一千五百五十七萬千九百六十。
度法,四萬千六百四十。[00834]
沒分,五百一十九萬一千百一十一
沒法,七萬四千五百十一。
周天分,一千五百五十七萬四千四百六十六。
斗分,一萬八百六十六。
氣法,四十六萬九千四十。
氣時法,一萬六百六十。
周日,十七。
日餘,一千四百一十。
周通,七萬百九。
周法,千五百四十八。
推積月術:置入元已來至所求年,以章月乗之,如章歲得一,積月,餘閏餘。閏餘三百九十七巳上,若冬至不在其月,加積月一。
推月朔弦望術:以月法乗積月,如法得一,積日,餘[00835]餘。以六十去積日,餘餘,命以甲筭外,所求年天正月朔日。天正月者,建子月也,今爲去年十一月。凡朔小餘五百四十七巳上,其月大。加餘七,餘四百十七太;凡四分一爲少,二爲半,三爲太。餘滿日法去之,從餘;滿六十去之,命如前,上弦日。加,得望、下弦、後月朔。朔餘滿五百十七,其月,減者。
推十四氣術:以月法乗閏餘,以章歲乗朔餘,加之,如氣法得一,日,命朔筭外,冬至日。不盡者,以十一約之,日分。求次氣:加日十五,日分九千百一十五,分一;分滿八從日分一,日分滿度法從日一;如月去之,日不滿月,筭外,次氣日。其月無中氣者,閏。[00836]
十四氣 損益率 盈縮數
冬至十一月中 益七十 縮初
寒十月節 益十五 縮七十
寒十月中 益十五 縮百五
立春正月節 益十 縮百十
雨水正月中 益十 縮百六十
啓蟄月節 益十五 縮百九十
春分月中 損五十五 縮百十五
清明月節 損十五 縮百七十
穀雨月中 損四十 縮百十五[00837]
立夏四月節 損十 縮八十五
滿四月中 損五十五 縮五十五
芒種五月節 益六十五 盈初
夏至五月中 益五十五 盈六十五
暑六月節 益四十 盈百十
暑六月中 益十五 盈百六十
立秋七月節 益五 盈百八十五
處暑七月中 益十 盈百九十
白露八月節 益四十 盈百十
秋分八月中 益六十益六十 按寒露盈數較秋分盈數爲少,此處當是損率。 盈百六十[00838]
寒露九月節 損五十五 盈百
霜降九月中 損五十 盈百四十五
立冬十月節 損四十五 盈九十五
雪十月中 損四十 盈五十
雪十一月節 損十 盈十
求朔望入氣盈縮術:
以入氣日筭乗損益率,如十五得一,餘八已上,從一;以損益盈縮數定盈縮。其入氣日十五筭者,如十六得一,餘半法已上亦從一,以下皆准此。
推土王術:[00839]
加分至日十七,日分一萬六千七百六十七,分九;分滿四十從日分一,滿去如前,卽分至後土始王日。
推沒日術:
其氣有分者,以八乗日分,內分,以十五乗之,以減沒分;無分者,以百十乗日分,以減之;滿沒法日,不盡日分,以其氣去朔日加之,去、命如前。
求次沒:
加日六十九,日分四萬九千百七十;日分滿沒法,從日,去、命如前。
推入遲疾曆術:[00840]
以周通去朔積日,餘以周法乗之,滿周通去之,餘滿周法得一日,餘日餘,卽所求年天正朔筭外夜半入曆日及餘。
求次月:
月加日,月加一日,日餘皆千一百十五,滿周日及日餘去之。
求次日:加一,滿、去如前。
求朔望加時入曆術:
以四十九乗朔餘,滿十得一日餘,不盡分,以加夜半入曆日及餘分。[00841]
求次月:加日一,餘千四百八十六,分十一,滿、去如前,卽次月入曆日及餘。
求望:加日十四日,餘千九百四十九,分十一半,滿、去如前,望入曆日及餘。
暦日轉分轉法 益損率益損率 表中損益率、盈縮積分及差法三欄的數字,多有訛誤,今據推算結果加以校正。轉分爲月亮實行度。損益率爲本日月亮實行度與月亮平行度之差。盈縮積分爲前日月亮實行、平行差的累計數。差法爲 盈縮積分 差法
一日六百一 退六 益百四十八 盈初 五千六百
日五百九十五 退七 益百十八 盈六十萬五千一百十五九 五千五百四十
日五百八十八 退八 益一百七十九 盈一百一十四萬一千六百七十八 五千四百七十
四日五百八十 退九 益一百四十 盈一百五十九萬八千一百一十七 五千百九十
五日五百七十一 退九 益一百 盈一百九十六萬三千三十六 五千百[00842]
六日五百六十 退九 益六十 盈二百二十一萬四千九百九十五 五千一百一十
七日五百五十 退十 益十 盈二百三十八萬二千九百九十四 五千一百一十
八日五百四十 退十 損十 盈二百三十四萬三十三 五千十
九日五百十 退九 損六十八 盈二百三十八萬一千六百七十二 四千九百十
十日五百十四 退八 損一百八 盈二百二十萬八千九百一十一 四千八百十
十一日五百一十六 退七 損一百四十四 盈一百九十三萬三千一百九十 四千六百八十
十日五百 退七 盈一百五十六萬五千九百四十七 六百一十
十日五百 退六 損百七 盈一百一十八萬八千六百二十八 四千六百一十
十四日四百九十六 退 損百十四 盈五十九萬一千二百二十七 四千五百五十
十五日四百九十八 進六 益百十五 縮四千八百二十四 四千五百七十[00843]
十六日五百四 進七 益一百九十八 縮五十七萬七千九百七十五 四千六百四十
十七日五百一十一 進八 益一百六十七 縮一百八萬二千四百九十六 四千七百
十八日五百一十九 進八 益一百十一 縮一百五十萬六千九百三十七 四千七百八十
十九日五百十七 進九 益九十五 縮一百八十三萬九千八百五十八 四千八百六十
十日五百十六 進九 益五十四 縮二百八萬二千一百五十九 四千九百五十
十一日五百四十五 進十 益十四 縮二百十一萬九千七百 五千四十
十日五百五十五 進九 損十一 縮二百二十五萬五千一百八十一 五千一百四十
十日五百六十四 進九 損七十一 縮二百一十七萬六千二百六十二 五千一百四十
十四日五百七十 進八 損一百一十 縮一百九十九萬四千三百八十三 五千百十
十五日五百八十一 進八 損一百四十八 縮一百七十萬九千五百四十四 五千四百[00844]
十六日五百八十九 進六 損一百八十四 縮一百三十三萬二十一百八十五 五千四百八十
十七日五百九十五 進五 損百一十六 縮八十六萬五千三百六 五千五百四十
十八日六百 進一 損百十 縮三十二萬八千七百八十七 五千五百九十[00845]
推朔望加時定日及餘術:
以入曆日餘乗所入曆日損益率,以損益盈縮積分,如差法而一,定積分。如差法乃與入氣定盈縮,皆以盈減、縮加本朔望餘;不足減者,加日法乃減之,加時在往日;加之,滿日法者去之,則在來日;餘定餘。無食者不須氣盈縮。
角十度 亢九度 氐十五度 房五度
心五度 尾十八度 箕十一度
東方七宿七十五度[00846]
斗十六度 牛八度 女十度 虛十度
危十七度 室十六度 壁九度
北方七宿九十八度
奎十六度 婁十度 胃十四度 昴十一度
畢十六度 觜度 參九度
西方七宿八十度
井十度 鬼四度 柳十五度 星七度
張十八度 翼十八 度軫十七度
南方七宿百一十度
推日度術:[00847]
置入元至所求年,以歲分乗之,通實,滿周天分去之,餘如度法而一,積度,不盡度分。命度以虛七度宿次去之,經斗去其分,度不滿宿,筭外,度以虛七度宿次去之經斗去其分,度不滿宿筭外 「算」前十八字與上文複出,當是衍文。卽所求年天正冬至日所在度及分。以冬至去朔日以減分度數,分不足減者,減度一,加度法,乃減之,命如前,卽天正朔前夜半日所在度及分。須求朔共度者,用去定用日數減之,俟後所須。
求次月:月加度十,月加度十九,宿次去之,經斗去其分。宿次去去其分 當作「宿次去之,經斗去其分」。
求次日:加度一,去、命如前。
求朔望加時日所在度術:[00848]
各以定餘乗章歲,滿十一度分,以加其前夜半度分,滿之去如前。凡朔加時日月同度
求轉分:以千四十約度分,不盡分。
求望加時月所在度術:
置望加時日所在度及分,加度一百八十,轉分十五,分七百五十;分滿千四十從轉分一,轉分滿四十一從度;去、命如前,經斗去轉分十,分四百六十六。
求月行遲疾日轉定分術:
以夜半入曆日餘乗轉差,滿周法得一變差,以進加、退減日轉分定分。[00849]
推朔望夜半月定度術:
以定餘乗所入曆日轉定分,滿日法得一分,分滿四十一度,各以減加時月所在度,卽各其前夜半定度。
求次日:以日轉定分加轉分,滿四十一從度,去、命如前;朔日不用前加。
推五星術:
木數,千七百萬八千百十四分
火數,千百十五萬六千十六。
土數,千六百一十萬一千七百六十七。
金數,千四百八十九萬八千四百一十七。[00850]
水數,四百九十四萬一千九十八。
木終日,百九十八,日分,三萬七千六百一十二四分。
火終日,七百七十九,日分,三萬九千四百六十六。
土終日,百七十八,日分,三千八百四十七。
金終日,五百八十,日分,三萬九千二百九十七。晨見伏,三百二十七日,分同;夕見伏,二百五十六日。
水終日,百一十五,日分,三萬七千四百九十八。晨見伏,六十三日,分同;夕見伏,五十六日。夕見伏五十六日 此九字原錯入「水終日」欄,今移正。
求星術:
置通實,各以數去之,餘以減數,其餘如度法得一日,不盡日分,卽所求年天正冬至後晨平日及分。其金、水,以夕見[00851]伏日去之,得者餘爲夕平見日及分。
求平月日:置冬至去朔日數及分,各以冬至後日數及分加之,分滿度法從日,起天正月,依去之,不滿月者去朔日,命日筭外,卽星所在月日及分。
求後:各以終日及分加之,滿去如前。其金、水各以晨夕加之,滿去如前,加晨得夕,加夕得晨。
木:平在春分前者,以千百四十乗去寒後十日數,以加平分,滿法去之,以定日及分。立秋後者,以四千百乗去寒露日,加之,滿同前。春分至清明均加四日,後至立夏五日,以後至芒種加六日,均至立秋。雪前者,[00852]以七千四百乗去寒露日數,以減平日分;冬至後者,以八千百乗去寒後十日數,以減之;雪至冬至均減八日,定日數。初伏去日各十四度。
火:平在雨水前,以萬六千八百八十乗去寒日數;在立夏後,以萬千四百四十乗去立秋日數,以加日分,滿去如前;雨水至立夏,均加十九日。雪前,以萬一千五百八十乗去處暑日數;冬至後,以萬四千百八十乗去寒日數,滿去如前,以減之;雪至冬至,均減十五日。初伏去日各十七度。
土:平在處暑前,以萬千百七十乗去暑日數;白[00853]露後,以八千百四十乗去霜降日數,以加日分,滿去如前;處暑至白露均加九日。寒前,以四千九百八十乗去霜降日數,寒至立春均減九日,立春後減八日,啟蟄後去七,氣別去一,至穀雨去,夏至後十日去一,至暑去盡。初伏去日各十七度。
金:晨平,在立春前者,以四千一百十乗去寒日數滿後,以四千一百二十乗去小寒日數小滿後 「小」字下當補「寒日數小」四字。以四千一百十乗去夏至日數,以四千一百二十乗去夏至日數 「以」下當補「四千一百二十」六字。以加日分,滿去如前立春至滿均加日。滿均加三日 「滿」前當補「滿去如前立春至小」八字。立秋前,以四千一百十乗去暑日數,以乗去小暑日數 當作「以四千一百二十乘去小暑日數,小雪後以四千一百二十乘去冬至日數。」雪後以四千一百十乗去冬至日數,滿去如前,以減之,立秋至雪均減日。夕平,在啟蟄前,以六千百九十乗去雪日數。清明後,以六千百九十乗去芒種日數,滿去如前,以減之,啟蟄至[00854]清明均減九日。處暑前,以六千百九十乗去夏至日數;寒露後,以六千百九十乗去雪日數;以加之,處暑至寒露均加九日。初伏去日各十一度。
水:晨平,在雨水後、立夏前者,應不。啟蟄至雨水,去日十八度外、四十六度內,晨有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無者不。立夏至滿,去日度如前,晨有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無者亦不。從霜降至雪加一日,冬至至寒減四日,立春至雨水減日。冬至前,一去,去,去一。夕平,在處暑後、霜降前者,應不。立秋至處暑,夕有星,去日如前者,;無者亦不。霜降至立冬,夕有星,[00855]去日如前者,;無者亦不。從穀雨至夏至,減日。初伏去日各十七度。
行五星法:
置星定之前夜半日所在宿度筭及分,各以定日分加其分,滿度法從度。以星初去日度數,晨減、夕加之,滿去如前,卽星初所在度及分。
求次日:各加一日所行度及分,有分者,各日數母,分滿其母去從分,分滿度法從度。其行有益疾遲者,副置一日行分,各以其分疾益遲損之。各以其分疾益遲損之 當作「各以其分疾益遲損之」。留者因前,退則減之,伏不注度,順行出斗去其分,退行入斗先加分。訖,皆以千四十約分,爲大分,以四十一爲母。[00856]
木:初,順,日行萬六百一十八分,日益遲六十分,一百一十四日行十九度、萬千八百十分而留。十六日乃退,日六千一百一分,八十四日退十度、八百四分。留十五日、萬七千六百一十分、分四,乃順。初日行千八百十七分,日益疾六十分,百一十四日行十九度、萬千七百一十八分而伏。
土:初,順,日行千八百一十四分,八十日行七度、萬八千八十分而留。十八日乃退,日千五百六十分,百日退六度、四百六十分。留十七日、千八百四十七分乃順,日千八百一十分,八十日行七度萬[00857]七千九百九十九分,如初乃伏。
火:初已後各如其法:
損益日度各一 科至初 百四十一日
行百六十度
日損一 盡百十八日 百七十七日
行九十九度盡百六十一日同日
日損一 盡百八十日 百七十日
行九十度盡百八十八日同
日益一 盡百十七日 百八十日
行一百五度[00858]
日益一 盡百四十九日 百九十四日
行百一十六度
一日益一 盡百一十日 百五十五日
行右七十七度盡三百四十七日同
日損一 盡百六十五日 復百四十一日
行百七十七度
在雨水前,以去寒日數,滿後,以去暑日數;約之,所得減日定日;雨水至滿,均去十日定日。已前皆前疾日數及度數。各計冬至後日數,依損益之,爲定日數及度數。以度法乗定度,如定日得一,卽平行一日分,不盡爲小分。寒至立秋差行,餘平行。處暑至白[00859]露,皆去定日,定度六日。皆去定皆度六日 當作「皆去定日,定度六」。白露至寒露,初日行半度,四十日行十度,餘日及餘度續同前。置日數減一,以三十乗之,加平行一日分,爲初日分。差行者,日益遲六十分,各盡其日度而遲。初日行萬六百分,日益遲百分,六十日行十四度、萬五千六百四十分其前疾去度六者,此遲初日加四千二百六十四分,六十日行三十度,分同。而留。十日前去日者,分、日於二留,奇縱後留。乃退,日萬千八十分,六十日退十七度、四十分。留,十日萬九千四百六十六分。順,遲,初日行萬四千七百分,日益疾百分,六十日行十四度,分同前,此遲在立秋至秋分加一日,行分四千二百六十四,六十日行四十度,分同前。而後疾。
損益 冬至初 百一十四日[00860]
行百十六度
一日損一 盡十七日 百七十七日
行九十九度
日損一 盡五十五日 一百六十七日
行八十九度盡七十九日同
日益一 盡百四十日 百八十四日
行百六度行百六度 以下應補一行:「二日益一 ,盡百四十四日 百九十一日 行一百一十三度。」
一日益一 盡百九十日 百十七日
行百五十九度
一日益一 盡百日 百五十七日[00861]
行百七十九度
一日益一 盡百一十一日 百六十七日
行百八十九度盡二百五十九日同
日損一 盡百六十五日 復百一十四日
行百十六度
後遲加六度者,此後疾去度定度,已前皆後疾日數及度數。其在立夏至,其在立夏至 「夏至」下當補「小暑,日行半度,盡六十日,行三十度」。暑,日行半度,盡六十日,行十度。暑至立秋,盡四十日,行十度。計餘日及度,從前法。前法皆平行。求行分亦如前。各盡其日度而伏。
金:晨初,乃退,日半度,十日退五度而留。九日乃順,遲,差行,先遲日益五百分,四十日行十度。小暑前以去芒種日數,十日減一度;[00862]立冬後以去大雪日數,十日減一度;小暑至立冬,均減三度爲定度。大雪至芒種不加減。求初日,以三十乗度法,四十得一爲平分。又以三十九乗二百五十,以減平分爲初日行分。平行,日一度,十五日行十五度。小寒後十日,益日度各一,至雨水二十一日,行二十一度。均至春分後十日減一,至小滿,復十五日行十五度。其後六日減一,至處暑,日及度皆盡。至霜降後,四日益一,至冬至復十五日行十五度至復十五日行十五度 「至」下應當補「冬至」。按:霜降後,依四日益一的比率,復十五度,須六十日,當爲「冬至」。疾,百七十日行百四度。前順遲減度者,計減數益此度爲定度。求一日行度分者,以百七十日日一度以減定度,餘乗度法,如百七十得一,爲一日平行度分。晨伏東方。夕初,順,疾,百七十日行百四度。夏至前,以見去小滿日數,六日加一度;小暑後,以去立秋日數,六日加一度,夏至至小暑均加五度,爲定度。白露至清明,差行,先疾日益遲百分。清明至白露,平行,求一日平行同,晨疾求差行,以五十乗百六十九,加之,爲初日行度分。平行,日一度,十五日行十五度。冬至後十日減日度各一,至啟蟄九日行九度。均至夏至後五日益一,至大暑復十五日行十五度。均至立秋後六日益一,至寒露[00863]二十五日行二十五度。後六日減一,至大雪復十五日行十五度,均至冬至。順,遲,差行,先疾,日益五百分,四十日行十度。前加度者,此依數減之,求初日行分。如晨遲,唯減者爲加之。留,九日乃退,日半度,十日退五度,而夕伏西方。
水:晨初,留六日。順,遲,日行萬六百六十分,四日行一度。大寒至雨水不須此遲行。平行,日一度,十日行十度。大寒後二日,去日度各一,盡二十日,日及度俱盡。疾,日行一度萬八千百七十六分,十日行十九度,前無遲行者,減此分萬二千七百九十二分,十日行十六度。晨伏東方。夕初,順,疾,日行一度萬八千百七十六分,十日行十九度。小暑至白露減萬二千七百九十二分,十日行十六度。平行,日一度,十日行十度。大暑後二日,去日度各一,盡二十日,日及度俱盡。遲,日行萬六百六十分,四日行一度。[00864]疾減萬二千七百九十二分者,不須此遲。行又留六日,夕伏西方。
推交會術:
會通,千六十四萬六千七百十九。
朔差,九十萬七千五十七。
望差,四十五萬千五百十八半。
單數,五百十萬千百六十四半。
時法,萬千六百四。
望數,五百七十七萬六千八百九十。
外限,四百八十六萬九千八百十六。
內限,千一十九萬千百半。[00865]
中限,五百六十四萬九千四百四半。
次限,千十萬六百八十九。
推入交法:
以會通去積月,餘以朔望差乗之,滿會通去之,餘所求年天正朔入交餘。
求望,望數加之,滿、去如前。
求次月,以朔差加之,滿、去如前。
推交道內外及先後去交術:
其朔望在啟蟄前,以一千百八十乗去寒日數;在穀雨後,以乗去芒種日數,氣差以加之,啟蟄至穀雨均[00866]加六萬千六百;滿會通去之,餘定餘。其小寒至春分,立夏至芒種,朔值盈二時已下,皆半氣差而加之;二時已上,皆不加。朔入交餘如望差、望數已下,中限已上,有星伏,木、土去見十日外,火去見四十日外,金、晨伏去見二十二日外。有一星者不加氣差。朔望在白露前者,以九百乗去暑日數;在立冬後者,以千七百七十乗去雪日數,以減之;白露至立冬均減五萬五千,不足減者,加會通乃減之,餘定餘。朔入交餘如外限、內限已上,單數次限已下有星伏,如前者,不減氣差。定餘不滿單數者,在外;滿去之,餘在內。其餘如望差已下、外限已上,望則月食;在內者,朔則日。其餘如望差已下者,卽爲去先交餘;如外限已上者,以減單數,餘爲去後交餘。如時法得一,然爲去交時數。
推月食加時術:[00867]
置食定日餘,之,如辰法得一辰,命以筭外,卽所在辰。不盡時餘,四之,如法,無所得辰初,一少,半,太。不盡者,之,如法,得一強,以並少少強,並半半強,並太太強;得強者少弱,並少半弱,並半太弱,並太辰末。此加時謂食時月在沖也。
推日食加時術:
置食定日餘,秋月,內道,去交八時已上,加十四,十時以加四十八;春月,內道,去交七時已上,加十四。乃以乗之,如辰法得一辰,以命筭外,卽所在辰。不盡時餘。副置時餘,仲辰不滿半辰,減半辰,已上去半辰;季[00868]辰者直加半辰;孟辰者減辰法,餘加半辰差率。
,置去交時數,已下加,六已下加,九已下加一,九已上依數,十已上從十;以乗差率,如十四得一時差。半至卯半、午半至酉半,以加時餘;卯半至午半、酉半至半,以減時餘。加之,滿辰法去之,進一辰,減之若不足,退一辰,退一辰 「辰」下當補「減之若不足,退一辰」八字。餘定時餘。乃如月食法,午卯酉仲,辰戌醜未季,寅申巳亥孟。日出前入後各二時外,不注日食。乗氣時法得一,命筭外時。
求外道日食法:
去交一時內者,食。夏去交時內,加時在南方辰者,食。若去分至十時內,去交六時內者,亦食。若去春分日內,[00869]後交時內,秋分日內,先交時內者,亦食。先交時內,值盈時外,及後交時內,值縮時外,亦食。諸去交時內,星伏如前者,食。
求內道日不食法:
加時南方辰,五月朔先交十時外,六月朔後交十時外,不食。啟蟄至穀雨,先交十時外,值縮加時在未以西者,不食。處暑至霜降,後交十時外,值盈加時在巳以東者,不食。
求月食分:
春後交、秋先交、冬後交,皆去不食餘一時,不足去者,食旣。[00870]餘以萬百十五法,得一不食分。不盡者,半法已上半強,已下半弱,以減十五,餘食分。
推日食分術:
在秋分前者,以去夏至日數乗千,以減去交餘,餘不食餘;不足減者,反減十八萬四千,餘不食餘。亦減望差爲定法。其後交值縮,並不減望差,直以望差爲定法。在啟蟄後者,以去夏至日數乗千五百以減之;秋分至啟蟄,均減十八萬四千,不足減者,如前;寒至滿,去後交五時外,皆去不食餘一時。時差減者,先交減之,後交加之,不足減者食旣;值加,先交加之,後交減之。先交減之 當作「先交加之,后交減之」。不足減者食。[00871]
求所起:內道西北,虧東北;外道西南,虧東南。十分以上,正左起。虧皆據甚時,月則行上起。
氣 日出 日入
冬至 辰六十八刻之十五 申七刻分刻之四十
雪大雪 此欄中原脫「大雪」,今增補。「小雪」原在下欄,今移前,與「大寒」並列在一欄中。以下「立春」、「霜降」等都已依次前移。 辰三十二分 申七刻四十八分
寒 卯八刻四十九分 酉一分
小雪立春 卯七刻二十九分 酉五十二分
立冬啓蟄 卯六刻二十五分 酉一刻五十一分
霜降雨水 卯五刻十三分 酉刻七分
寒露春分 卯刻五十五分 酉四刻十五分[00872]
秋分清明 卯刻四十七分 酉五刻四十三分
白露穀雨 卯一刻二十八分 酉六刻五十二分
處暑立夏 卯二十八分 酉七刻五十三分
立秋小滿 寅八刻三分 戌十七分
大暑芒種 寅七刻三十六分 戌四十四分
小暑夏至 寅七刻四十分 戌五十分
求日出入所在術:
以所入氣辰刻及分,與後氣辰刻及分相減,餘乗入氣日筭,如十五得一,以損益所入氣,依刻及分定刻。[00873] [00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