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十三卷附考證,漢孔安國傳,唐陸德明注音,清佚名考證。古者凡公文及函劄皆名曰書。尚書諸篇,多為古代之公文,故先秦但稱此書曰「書」。至漢初始有「尚書」之稱;尚書者,意謂古代之公文也。後世因其為羣經之一,故又稱之為「書經」。蓋尚書、書經,二者皆後起之稱,非本名也。今沿漢人例,名之曰尚書。
相傳古者尚書凡三千餘篇,至孔子刪定為百篇。案:孔子以詩書敎生徒,本書曾經孔子編次,當屬事實;惟刪書之說,恐不足信。又:先秦有百篇本尚書,亦無可疑「孔壁所出古文尚書,有百篇書序,可證。」;惟此百篇本尚書,亦非孔子所定;以其有多篇當著成於孔子之後也。
尚书传自伏生,其徒歐阳、夏侯,西京立学宗,习徧天下。據史傳所載,秦始皇焚書時,伏生藏百篇尚書於壁中。其後經秦末之亂,劉項之爭,至漢初亂定,伏生發其書,僅存二十九篇「顧命及康王之誥為二篇」。漢文帝時,使鼂錯就伏生習尚書,伏生亦以此在齊傳授生徒,於是此二十九篇始傳於世。其後,河內女子得泰誓一篇,上之朝廷,因增入泰誓一篇。惟以漢人欲保持二十九篇之數字,於是將康王之誥合於顧命為一篇,故仍為二十九篇。後世或謂伏生所傳尚書為二十八篇者,乃就顧命及康王之誥合為一篇言之也。
漢景帝時,魯恭王因擴建宮室,壞孔子故宅,於孔壁中得古文本經書數種,其中尚書一書,較伏生所傳者多十六篇「中有九共一篇,分之則為九篇,故亦云多二十四篇。」惟因當時朝廷,不重視此古文本,故至光武帝時,卽失去武成一篇;至西晉永嘉之亂,其餘十五篇,亦全部亡佚。
東晉時,豫章內史梅賾,獻古文尚書五十八篇。五十八篇者,乃將伏生之二十九篇,析為三十三篇「分堯典為堯典、舜典二篇,又於分出之舜典前,增加了二十八字;分臯陶謨為臯陶謨、益稷二篇;分盤庚為三篇;故為三十三篇。」又加偽撰之二十五篇也。唐孔穎達尚書正義即據此本。宋代又將孔安國傳與孔書合為尚書注疏,收入十三經注疏。梅本偽撰之二十五篇,自宋吳棫及朱子已疑之;歷元至明,疑者亦不乏人,惠棟等遞加考證。清初閻若璩著尚書古文疏證八卷,列舉一百二十八證,以明此二十五篇為偽書,於是其偽遂成定讞。梅本被稱為「孔偽本」。但今文二十八篇卻賴「偽孔本」得以流傳至今。因先秦儒學經典文字,經多次變化,閱讀困難。陸德明考證古音,收集漢、魏、六朝音切,共二百三十餘家,又兼辨訓義,兼采諸儒訓詁,考證各本異同,為書註音。清雍正元年「公元一七二三年」據嶽氏相台五經本重刻,昆明圖書館庋藏此本,系清初考證尚書之較早者,博證廣搜,平允通達,旁及音韻訓詁,義據甚深。
此版本為倣宋相台五經本。另有乾隆武英殿刻、民國影印、同治刻、光緒江南書局刻、光緒重刻、光緒龍氏刻、光緒金陵書局、日本安政五年刻流傳于世。